土地资源是我们世世代代共同拥有的财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整体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重点工作取得了一些突破,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第20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宣传土地管理政策,增强全社会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理解,提高全民的惜土护土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水平,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本报记者专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明山。
张明山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理集约用地”这一宣传主题,以国土系统自今年起持续深入开展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为主线,以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和管理职能的转变为切入点,多角度、全方位地介绍了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资源,也是资本和资产,这是当今人们的共同认识。在我们这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步伐加快,资源消耗快速增长,资源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家对国土资源工作高度重视,对其职能的定位是:保护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部门,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综合部门,维护群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部门,提供资源公共信息的服务部门。我们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肩负这些职能,无时不感到肩上担子沉甸甸的。
土地改革逐步迈入“深水区”,“严管理、紧约束”已成为常态
现阶段土地管理工作政策构架
近年来,随着国家土地新政的不断推出,系列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08年5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发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重要文件。2007年,全国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2008年11月,全国第八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约谈了9个城市主要负责人;2009年,全国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今年起实行卫片执法检查全覆盖。由此可见,国土资源政策出台之密集、变化之快、要求之严是其他部门难以想象的。
转型时期土地政策基本走向
在耕地保护思路上,由注重保护耕地总量向注重保护耕地总量和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并重转变。坚持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耕地保护应始终处于优先地位,死守18亿亩耕地。
在土地调控内容上,由注重关注总量向关注总量与注重结构和布局并重转变。国家将根据不同区域土地承载功能,实行不同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积极完善城乡土地政策和产业土地政策。
在土地管理手段上,由注重计划指标约束向注重利益机制激励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取得和保有成本,继续加大土地保有环节的调控力度,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财税体制,减少政府收入对土地过度依赖。
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由主要用于城市向更多倾斜于“三农”和弱势群体转变。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交纳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款使用用途。
畅通合法用地主渠道,让全市每一个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及时用地
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多,主要体现在党政同抓、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自2007年起,我市先后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标准厂房建设、砖瓦窑场整治、违法占地发现和查处共6项指标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工作目标,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去年,市委书记毛万春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走访,仅去年一年就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56次批示。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通知,支持济南督察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建立了配合督察、信息汇报、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土地管理重大政策调整出台,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专题听取国土部门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实现土地“零违法”目标、“三村”改造“政府零收益”等,均由市长李亚首先提出。全市用地报批建立了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并联审批机制,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由国土、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会审地价;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规划选址和质量验收,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投资评审,监察部门全程监管,由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对违法占地案件,公安部门参与现场查处,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检察院介入渎职行为调查,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案件的查处。
快,主要体现在落实政策规定和把握机遇部署快、行动快。去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第一个通过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审定,第一家完成扩内需项目用地报批,第一个确定并启动了4个总投资达1亿元的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个通过了县级二次调查农村数据库国家级核查,第一个向省里申报8个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
好,主要体现在整体发展势头和综合成效好。全市三级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一带十区二十个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实现了无缝对接。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行区——许昌新区采用“弹性规划理念”,既保障了当前用地所需,也为未来发展留足了空间。通过连续3年打造土地阳光市场,我市没有出现开发商囤地现象,公开出让收取起始价50%保证金,出让后的履约率达到100%。市长李亚对此评价为:实现了开发企业满意、群众拥护、政府受益多赢局面。许昌煤炭资源丰富,小煤矿多,开发秩序管理难。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一轮资源整合后,煤炭开采秩序得到了根本改观,多年形成的铝土矿乱采滥挖现象也已得到了根治。
省,主要体现在对资源的节约利用上。全省标准厂房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许昌四种建设模式。目前,我市已累计建设多层标准厂房260万平方米。我市耕地后备资源贫乏,占补平衡主要潜力在“空心村整治”上。我市先后发展了100个市级试点村,累计新增耕地面积2.2万亩,这一经验被国土资源部肯定。全市工业项目已全部进园入区,解决了“村村点火”落后发展模式,每年通过用地预审,核减新增用地都在2000亩以上。2009年,我市完成“三村”拆迁497万平方米,腾出建设用地5000亩。国土资源局部部长徐绍史在我市调研时对此给予了赞许:“许昌市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严格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应对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充分挖掘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让每一块土地都发挥出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其经验值得总结。”
今后10年我市经济发展用地有保障
自2008年起,我们大力倡导对许昌历史负责、对许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强烈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开展全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级规划修编通过多次修改完善,于去年5月在全省首批初审,成为唯一一次性通过审查的省辖市;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在县级规划修编中推广许昌“初审模式”,去年 11月获得省政府批准;乡级规划已经完成市级复审。本轮规划修编全市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6.45万亩,增加用地指标1.83万亩,在各省辖市中比例最高,实现了省厅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企业和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优先保障许昌新区发展在这一轮规划中得到了较好落实,在建设用地指标外又划定了建设用地扩展区,扩展区内不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但有项目时可以建设。同时,可将其他地方的建设用地指标一比一置换到项目区,避免了硬性规划实施上的不合理性。该区域内的10.09万亩基本农田全部调划至异地代保,同时预留3.66万亩建设用地,占2020年前我市规划用地预留指标的27%,大大高于我市其他区域预留建设用地计划。今后推进区内的发展,将不会受到“高压线”的限制,并有充足的发展空间。
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共同担起监管责任
基本农田将实行永久性保护,惠民、惠子孙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20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守住全市34.39万公顷耕地保有量,是全市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多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大力宣传保护耕地政策,不断提升各级领导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健全各项机制,构建共同责任体系,耕地保护工作逐步实现了多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一是管理机构完善。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许昌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连续8年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三是建立四级保护责任体系。每年市政府都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县、乡、村之间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市、县、乡、村四级保护机制逐步规范。四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对基本农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规定的同时,制定出台了《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管的办法》、《规范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意见》、《基本农田补划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等机制,有效提高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六是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每年都通过举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邀请领导专家授课、在媒体开设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强依法用地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张图管地”是土地管理方式重大变革
第二次土地调查已结束,土地管理一张图技术条件已具备。“一张图管地”就是把所有的卫星影像都放在一个数据库里,通过卫星影像的变化来监测地方的土地利用情况。同时,国土资源部建立了监管平台,无论是省里批的还是国家批的,都在这个监管平台上显现,在一张图上显示出哪些图斑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今后用地审批将走上规划许可的路子。
在这张图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职权、按流程实时地类变更、实时刷新数据,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地类恢复、开发复垦数据录入、农业结构调整、地类图斑界线和权属界限变更,应有尽有,确保地类的准确性。
在这张图上,征收转用区域会接受网络平台对规划、基本农田、区片地价、权属界限的自动跟踪检查。检测出不符规划、占压基本农田、权属界限有误的,均会被系统退出。
在这张图上,土地征转审批成果和储备资源通过系统平台直接转入供地系统。根据建设项目要求,上图组建出让方案、上市交易和完成交易后进入网上签约,土地交易合同转入权属系统,用于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灵活运用土地调控政策,优先保障产业发展用地
突出做好产业集聚区用地保障
全市集聚区提升推进计划提出,2010年、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实现1000亿元和13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200亿元和340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分别为15平方公里和20平方公里,新增标准化厂房每年80万平方米,每年每个产业集聚区新入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个。
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支持和服务产业发展是每一个“国土人”应尽的义务。我们处在服务产业发展的第一线,必须千方百计为项目落地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全面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支撑;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加快报批步伐,为乡镇范围内的产业集聚区发展创造条件;按照 “三规合一”的要求,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产业集聚区规划精准对接,为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奠定基础;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引导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年度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灵活运用现行政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保证不因土地报批问题而影响项目的落地。
标准厂房建设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标准厂房建设是培育小企业成长的平台,也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必由之路。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不少硬性规定,更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如省里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对多层标准厂房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成效突出的产业集聚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标准厂房用地不受用地指标和报批批次限制等。
划定多层标准厂房区。认真研究论证标准厂房区建设规划,明确阶段性建设任务和建设数量,明确标准厂房区四至范围。按政策要求建好标准厂房。许昌市、许昌市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地建设标准厂房区,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容积率必须在1.6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标准厂房层级应平均在5层以上。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软件工程、服装加工、文化产品等10类无污染型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区,使用或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生产,不能单独供地。探索标准厂房建设投资融资新途径。在努力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同时,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多元化投资和多方式融资来解决标准厂房建设的资金问题。拓展用地途径。把标准厂房建设与土地征用安置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照有关政策和程序,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分红形式参与标准厂房建设,为失地群众提供长期的可靠的生活保障,也为其就近务工提供有利条件,使之征地拆迁环境更为和谐。积极做好标准厂房建设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控制性指标,提供优惠政策,为推广标准厂房建设创造宽松的用地环境。
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正在构建
去年以来,全市国土系统通过开展攻坚克难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公开出让遗留处理、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土地使用权属纠纷调处和登记发证5次专项清理行动,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得以解决,全市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3500亩。
继续深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查处置”专项工作。对近年来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处置,跟踪监控供后土地利用情况,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及时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给其他急需用地的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工程使用。加快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城市规划,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建设紧凑型城市;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单位 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协同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全市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工程节约集约用地年度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任重道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到了新的高度,全国不少地方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大框架,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换住宅、“地票”等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切入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集体土地制度建设,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去年我们在城中村改造、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挂钩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规范管理上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与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宅基地换楼房、换社保经验嫁接移植还不到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不够规范,融资功能在政策上还没有突破,不能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还比较粗放,统一的土地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
集体建设用地优化配置是改革的重点领域
农村土地制度已到了改革的临界点,必须结合许昌实际,积极研究探索,不等不靠、稳步推进。将外地成功经验与许昌实际紧密结合,做好政策的嫁接移植,稳步推动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先期建立试点,推进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建设,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和迁村并点工程,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宅基地换楼房试点。积极协调金融等部门,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进行担保,为农民工创业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整合使用各类土地专项资金,积极聚合其他涉农资金,统筹协调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整理出一大批可耕种可建设的土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周转指标重点予以倾斜,对挂钩项目区规划实行整体审批,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促进小城镇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认真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的暂行意见》,积极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价评测体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解决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加快中心村镇建设。
土地整治是好事,必须办好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联结点、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把握好三个重要环节,概括地说,就是“资金哪里来、土地怎样整、政策如何用”。
整合使用资金。科学合理地筹措、整合有关资金,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倾斜。除集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等土地专项资金以外,还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争取在更大范围内聚合引导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以工代赈、农业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相关资金,在试点村集中使用,使各项资金形成互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积极探索为农民建房、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资金补贴的有效途径。
理顺土地产权。摸清产权现状,包括权利构成、类型、特征;细化产权主体,整治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要落实到村、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民集体,使用权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提高发证覆盖率;制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权属调整方案,并严格落实。完善产权权能,强化收益权和处分权,防止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运用行政手段截留土地综合整治带来的土地收益;按同地、同权、同价原则,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土地整治权属纠纷调处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与救济。整治后,及时更新各类地籍档案资料,服务于后续规范管理。
搭建规划平台和工程实施平台。搭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平台。摸清农村土地数量、布局、结构、效率等家底。借助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机,整合已有的各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衔接各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划定重点整治区、一般整治区和待整治区;明确近、远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与任务要求,包括整治范围、布局、补充耕地潜力等内容。搭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平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是简单地将农村居民点拆旧建新,而是通过实施整治工程,解决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及资源环境问题,通过资源集聚整合与优化配置,实现农村资源的集约利用与城乡统筹发展。工程实施平台不仅包括农村住宅工程、公共服务工程、产业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等硬工程建设,还包括组织整合、管理整合等软工程建设。
构建监督管理、公众参与和实施保障三大机制。监管是关键。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监管机制,以监管促整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引入公共参与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村传统文化和农民意愿,采取现场座谈、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农民意见,并充分吸收和体现。公众参与机制要贯穿于项目实施前、中、后整个过程。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构建实施保障机制。从组织形式上,建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发改委、规划、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结构,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以及针对土地权属管理、资金管理的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并严格执行。
用严格制度、严肃纪律提升执行力,以“和”文化打造许昌和谐国土
强力推进“五项工作机制”
积极创建服务型机关:一是工作台账制。建立科(室)及个人工作台账制度,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让每个工作人员工作思路清晰、工作目标明确,有效地增强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责任交办制。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每个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做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三明确”。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了干部职工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局面。三是限时办结制。按照“依法、高效、便民”的要求,各类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限时办理,超过时限实行责任追究。四是首问负责制。以国土资源系统文明创建为着力点,着力塑造机关服务形象,“以心待人、以诚与人、以情感人”,对来办事的人员,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送上、一张椅子请坐、一个明确答复。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实施精细化管理
一是认真梳理,超前谋划。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需要认真去梳理、去谋划,既要有年度的、近期的工作打算,又要有中长期规划;既要明晰工作目标,又要有保障措施。现在保发展保红线的任务很重,我们注重在政策层面上、用地需求上进行研究,努力在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上走出一条符合许昌实际的路子。二是关注细节,精准对接。我局坚持经常性地与市直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市重点项目安排、企事业改革改制、市十大实事等重要工作部署,并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在用地计划上、占补平衡指标上、用地政策上进行研究,及早解决问题和寻找对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坚持领导分工负责制,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奖惩兑现。四是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工作中,注意抓重点、破难点、举亮点,抓具体工作的强力推进,抓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工作中的“短板”减少,整体工作上了一个新水平、新台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实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丰收。
构建和谐许昌国土
观念引领和谐。将国土核心价值理念的形成作为构建和谐国土的重要内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资源保护与保障工作宗旨,形成“忠诚、法治、尽责、和谐”的核心价值理念。其中,忠诚是政治标准,法治是业务标准,尽责是道德标准,和谐是总的要求。要结合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形成“刚、柔、智、诚、爱、谐”的六字价值理念。采取“单位、家庭、个人”相结合、“引导、开导、疏导”相结合、“激励、诫勉、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思想建设,密切同志关系、同事关系。
制度保障和谐。鼓励干部职工勤提意见、多提意见、提好意见,用制度管人、管事。
活动助推和谐。以“奋发向上,团结和谐”为着力点,以兴趣爱好为纽带,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思想情操,影响思想和行为。
表率带动和谐。各级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带头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带头落实廉政责任,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环境培育和谐。环境塑造人,环境熏陶人。改善办公和生活条件,出台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文化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