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要求各地相关单位积极引导包括竹鼠、果子狸、豪猪、狍等有关养殖户于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
此次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此次停止禁食的野生动物分为两类,类别一涉及竹鼠、果子狸、豪猪、王锦蛇等45种野生动物,要求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类别二涉及刺猬、猪獾、狗獾、豚鼠等19种野生动物,要求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附件: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类别 |
物种名称 |
分类管理范围 |
一 |
竹鼠、果子狸、豪猪、王锦蛇、草兔、东北兔、蒙古兔、豆雁、灰雁、石鸡、蓝胸鹑、山斑鸠、灰斑鸠、斑头雁、鸿雁、斑嘴鸭、赤麂、小麂、狍、苍鹭、夜鹭、赤麻鸭、翘鼻麻鸭、针尾鸭、绿翅鸭、花脸鸭、罗纹鸭、赤膀鸭、赤颈鸭、白眉鸭、赤嘴潜鸭、红头潜鸭、白眼潜鸭、斑背潜鸭、灰胸竹鸡、黑水鸡、白骨顶、寒露林蛙、赤链蛇、赤峰锦蛇、双斑锦蛇、金环蛇、短尾蝮、竹叶青蛇、白腹巨鼠(共45种) |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除适量保留种源等特殊情形外,引导养殖户停止养殖。 |
二 |
刺猬、猪獾、狗獾、豚鼠、海狸鼠、蓝孔雀、中华蟾蜍、黑眶蟾蜍、齿缘龟、锯缘摄龟、缅甸陆龟、黑眉锦蛇、眼镜王蛇、乌梢蛇、银环蛇、尖吻蝮、灰鼠蛇、滑鼠蛇、眼镜蛇(共19种) |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