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协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的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地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豫国土资发〔20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bt365官网是多少_beat365官方为什么不能提款_beat365在线登录app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各项要求,以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通过建立和实施人地挂钩政策制度,推进城乡、区域之间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破解我市建设用地难题。
二、目标任务
(一)按时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整治任务。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必须在3年内完成规划建新和拆旧复垦任务,按时归还建新占用的建设用地指标。
(二)保障城乡建设用地。至2015年末,全市力争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万至1.5万亩,通过实施人地挂钩政策为城乡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需求提供保障。
(三)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将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人地挂钩指标交易,为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筹措资金。
(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必须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始终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禁以小产权房开发盈利为目的,损害农民的利益,严禁只建新不拆旧、形成新的违法占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快推进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许昌市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联动、乡村实施、群众参与、和谐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稳步推进。县(市)政府是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论证、申报和实施。乡(镇)政府负责项目区的基本情况调查、土地权属调整、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拆迁安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拆旧区复垦等工作,对拆旧复垦工作负总责。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县、乡(镇)政府做好工作,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
(二)科学规划,合理选择。各县(市)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做好衔接,科学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规划期限为3年。新批准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四种类型:一是整治现状散乱、整治潜力大、搬迁任务小或没有搬迁建新区任务的村庄;二是因地质灾害、工矿建设危及农民生产生活等实施扶贫搬迁年度计划的村庄;三是纳入省新农村建设任务的村庄和人地挂钩试点县(市)的城镇、产业集聚区周边已纳入当地新农村或社区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且符合“五规合一”要求,农民愿意,资金等问题能够很好解决的村庄;四是原批准分期实施的试点项目,当期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需实施下期建设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根据工作实际需变更或撤销原备案项目规模的,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变更。
(三)整合资金,收益惠农。县(市)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项管理、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和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项目。支持以多种形式的社会投资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鼓励金融机构融资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经省政府同意和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人地挂钩试点县(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除保证本区域用地需求外,节余指标可用于交易。交易行为需在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价格不低于市政府确定的最低保护价。指标交易收益全额返还,主要用于拆旧区复垦、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拆旧补偿与建新补贴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
(四)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按照“试点先行、重点扶持、稳步推进”的原则,许昌县作为全省人地挂钩试点县,要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开展有益探索。禹州市要充分发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的优势,做好人地挂钩试点扩大县(市)的准备工作。其他县(市)要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加快批准项目建新区建设和拆旧区复垦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与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考核与评估,对试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确保改革试点过程可控、结果可控。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先行先试改革氛围,推进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人地挂钩工作的支持协调力度,强化监管。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中开发、整理、复垦各子项目规划设计的评审、验收和监管工作,并编制供地方案。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整合统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财税政策制定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区耕地质量管理、耕地土壤改良、标准农田建设、承包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等工作,引导、指导广大农民或企业利用土地整治搭建的平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利部门负责项目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统筹项目区村、组以上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及人地挂钩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做好相关支持工作。
(六)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市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对完成好的县(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从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人地挂钩试点县进度缓慢、实施效果差的,将按照有关程序取消其人地挂钩试点县资格并由其它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市)代替。对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地挂钩、超出试点范围或擅自扩大规模的,新村建设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未能及时复垦、不能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的,未经农民同意强拆强建、损害农民利益的,借新型农村社区或新农村建设名义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的、重复使用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指标价款没有按规定支付和使用等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人地挂钩试点和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资格,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许昌市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许昌市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国晖(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堃(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曹迪(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学彬(市发改委主任)
田茂盛(市财政局局长)
周新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伯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成(市农业局局长)
白红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书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业贵(市水利局局长)
王宏武(禹州市政府代市长)
尹俊营(长葛市政府市长)
萧楠(许昌县政府代县长)
尹二军(鄢陵县政府县长)
郭栋超(襄城县政府代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苏晓任办公室主任,阮玉兴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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