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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8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委秘书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李海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卢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规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市政协副主席、市委规委会副主任苏建涛,军分区副司令员李聚国,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宏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等30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提交的9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6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2项,市政规划类1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东南片区08-2号局部地块、东南片区22号局部地块、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63号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东南片区08-2号局部地块位于许由路以南,绿昌路以西,文翰路以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62190平方米(93.3亩)。其中08-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920平方米(67.1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08-2C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248平方米(4.9亩),宗教用地(教堂),多层,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20%,容积率<1.2,绿地率≥35%;08-2D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022平方米(12.0亩),公园绿地;08-2E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10.5亩),教育用地(18班幼儿园),多层为主,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

        08-2号地块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要求配套相关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在08-2A号地块内配建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在08-2B号地块内配建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5分钟生活圈内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规划居住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08-2D号地块内沿绿昌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居住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东南片区22号局部地块位于南湖街以西,瑞贝卡大道以南,将官池街以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40260平方米(210.3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36964平方米(205.4亩),其中22-2a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3783方米(110.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1366平方米(107.0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22-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5107平方米(82.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4228平方米(81.3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22-2c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26平方米(6.5亩),公园绿地;22-2d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044平方米(10.5亩),教育用地(18班幼儿园),多层为主,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

        规划22-2a、22-2b号地块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要求配套相关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在22-2a号地块内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5分钟生活圈内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规划居住地块内各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规划地块沿瑞贝卡大道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并与辅道相连。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居住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63号局部地块位于兴平路以东,文轩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52486平方米(78.7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49923平方米(74.9亩),其中63-3b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602平方米(66.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2809平方米(64.2亩),居住用地,建筑限高<80米,高层、多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63-3b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884平方米(11.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114平方米(10.7亩),教育用地(18班幼儿园),多层、低层,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

        63-3b1号地块与63-3a1、63-3a2号地块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相关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63-3b1号地块内配建。规划居住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居住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规划教育地块内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均不低于20%。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属地政府要在周边地块出让前,先期启动幼儿园建设,着力提高公办学位占比,真正做到教育优先,切实兑现民生承诺。市教育、bt365官网是多少_beat365官方为什么不能提款_beat365在线登录app和规划等部门要把好监督、审批关,确保幼儿园配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17-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瑞祥路以北,许由路以南,开元路以西,飞天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26862平方米(190.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13268平方米(169.9亩),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建筑限高>8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绿地率≤20% ,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税收≥20万元/亩,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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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17-1a、17-1b号地块内分别不超过6273平方米、16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工业用地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或“庭院式企业”。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方需解决好交通运输等相关问题。

        该项目暂不予投票表决。会议认为,考虑到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开发区管委会要与魏都区政府做好衔接,从整体出发,统筹推进规划等工作。

        (三)消防站选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52-2号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长庆街以南,开元路以西,屯田路以北,朝阳路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34178平方米(51.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29603平方米(44.4亩),其中52-2c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8628平方米(27.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6126平方米(24.2亩);52-2d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426平方米(17.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816平方米(14.7亩),工业用地(一类,通用设备制造业),建筑限高>8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绿地率≤20%,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税收≥20万元/亩;52-2d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124平方米(6.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661平方米(5.5亩),公用设施用地(二级消防站),多层为主,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1.0。

        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52-2c、52-2d1号地块分别不超过1128平方米、6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用地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或“庭院式企业”。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方需解决好交通运输等相关问题。

        该项目暂不予投票表决。会议认为,考虑到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开发区管委会要与魏都区政府做好衔接,从整体出发,统筹推进规划等工作。

        (四)天宝路中西段TB-1号、TB-5号控制性详细规划及TB-7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TB-1号地块位于长宁街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03815平方米(155.7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87324平方米(131.0亩),其中TB-1-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6521平方米(69.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6651平方米(55.0亩),商服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45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3.0,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TB-1-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1102平方米(76.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4481平方米(66.7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45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0,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TB-1-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192平方米(9.3亩),教育用地(12班幼儿园),多层、低层,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

        TB-5号地块位于长宁街以北,朝阳路以东,龙祥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01825平方米(152.7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94169平方米(141.3亩),其中TB-5-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5632平方米(143.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7976平方米(132.0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TB-5-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193平方米(9.3亩),教育用地(12班幼儿园),多层、低层,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0.8,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0.5车位/100名师生。

        TB-7号地块位于天宝路以南,龙祥路以东,颖水路以西,长宁街以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为104316平方米(156.5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为99504平方米(149.3亩),其中TB-7-1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7581平方米(101.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2769平方米(94.2亩),居住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TB-7-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6735平方米(55.1亩),社会福利用地,多层、高层,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2.0,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规划TB-1-2号、TB-1-4号、TB-1-5a号、TB-19号、TB-20号地块,规划TB-5-1号、TB-7-1号、TB-12号地块内分别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相关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总用地面积均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规划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室外综合健身场地、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在TB-1-2、TB-5-1号地块内配建;规划社区服务站、规划小型多功能运动场、规划文化活动站在TB-7-1号地块内配建;5分钟生活圈内配套设施宜相邻集中设置,相互共享。TB-7-1号地块内沿颖水路规划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规划居住地块内分别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20平方米。

        居住地块规划布局按照《天宝路中西段沿线城市设计》须做到错落有致、疏密有度、精致宜居。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TB-1-2号地块、TB-5-1号地块及TB-7-1号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规划TB-7-2号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5%。规划TB-1号地块沿天宝路、西外环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与天宝路辅道及西外环路辅道相连接;规划TB-7-1号地块沿天宝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与天宝路辅道相连接。

        该项目暂不予投票表决。会议要求,一是市bt365官网是多少_beat365官方为什么不能提款_beat365在线登录app和规划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与稳定性,做好具体项目规划与上位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真正系好城市建设“第一粒扣子”。二是魏都区政府要与周边相关军事单位进一步对接,在满足军事设施保护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内建筑高度。

        (五)许州路以东、高铁东站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许州路以东,高铁东站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5427平方米(98.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61376平方米(92.1亩),商服用地(兼容交通场站用地),高层为主,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0,商服用地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交通场站用地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年高峰日1000旅客,非机动车停车位≥3.0车位/年高峰日1000旅客。

        规划地块出入口与许州路辅道相连接。地块内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商服用地(兼容交通场站用地),建筑总面积小于122752平方米,其中交通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743平方米,保证长途汽车站使用功能。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按照不同的业态配建停车位。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市建投公司在收购地面附属设施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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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汽车公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莲城大道以南,许州路以东。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80494平方米(120.7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77900平方米(116.9亩),其中A-5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688平方米(16.0亩),A-6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3596平方米(20.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2295平方米(18.5亩),A-7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273平方米(15.4亩),A-9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686平方米(16.0亩),A-10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2919平方米(19.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1626平方米(17.5亩),商服用地,低层、多层,建筑限高<18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0,绿地率≥2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B-2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968平方米(18.0亩),公园绿地;B-3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364平方米(15.5亩),交通场站用地(林荫式停车场)。

        B-2号地块内规划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等,应参照《东城区汽车公园城市设计》;规划商服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均不低于15%,规划B-3号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机动车停车位比例均不低于10%。沿许州路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可设应急通道,应急通道与许州路辅道相连;各地块宜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方式解决停车问题,以便最大限度增大绿地率。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2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七)弘立嘉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灞陵路以东,帝豪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9328平方米(74.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5991平方米(69.0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46251.38平方米,容积率3.18(控制性详细指标容积率控制为小于3.5),建筑密度19.86%,绿地率35.04%,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12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396个。

        规划2栋25层、9栋27层的高层住宅,1栋1层公厕及垃圾分拣房,1栋2层物业楼,4栋1层配电房,整体规整布局,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提升城市沿街形象。规划住区采用环形路网,地库出入口位于出入口附近,人车分流,小区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1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商品房规划许可、土地供应、房屋预售、竣工验收等全链条动态监管制度,把问题和风险解决在早、扼制在小,避免出现问题楼盘现象。

        (八)恒达古城新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榆柳街以东,人民路以北,市后街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4852平方米(22.3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25010.22平方米,容积率1.68,建筑密度27.98%,绿地率31.41%,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48个。

        规划共7栋住宅楼,均为6层建筑,规划1栋2层配套服务用房,组团间通过景观轴线与步行街道连通。结合小区主次出入口共设置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人车分流。小区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同时要做好与公安局家属楼外观设计、上下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贯通。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7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项目单位要做好公示工作,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避免引起信访问题。

        (九)魏武大道(永昌东路—金鱼河桥南600米)道路改建工程

        道路全长20.86千米,许昌段规划红线宽度为80米,断面形式为4+8+8+15+10+15+8+8+4(米);长葛段(许长交界—长社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断面形式为4+16+10+16+4(米),长葛段(长社路—金鱼河桥南600米处)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断面形式为5+15+10+15+5(米)。本次设计改造内容包括车行道修复、中分带绿化、交通安全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沿线市域铁路车站亮化、积水点改造、人行道修复。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魏武大道作为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景观大道,要立足于恢复和提升,加快魏武大道改造提升步伐。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会议项目说明书.doc


        与会人员:

        史根治  刘  涛  李海峰  卢希望  韩国全  苏建涛

        李聚国  王宏伟  李  一  张保化  刘林波  周  强

        高  雁  苏凯强  何长成  袁树林  程东升  刘雁冰

        桂勇翔  冀  伟  杨春香  郑永辉  李晓文  王铭宇

        李绍英  张建军  孙明慧  杨宏善  张挪威  李积会

        列席人员:

        张晓丽  陈长宏  周志波  赵西川  何继军  陈  伟

        武广德  关晓东  黄晓宇  王继红  杨绍菊  马丽红

        吴  楠  苏晓蓓  寇  永  黄俊华  郭姣姣  宋涵冰

        贾倩倩  寇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