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告,公告日期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影响其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我局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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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建设项目管理科
经办人:杨敏
东南片区22号局部地块位于南湖街以西,瑞贝卡大道以南,将官池街以北。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40260平方米(210.3亩),规划地块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36964平方米(205.4亩)。其中:22-2a号地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3783方米(110.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1366平方米(10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2-2b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5107平方米(82.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4228平方米(81.3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2-2c号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26平方米(6.5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22-2d地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044平方米(10.5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18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