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认为下列宗地有权属不合法、面积不准确、界址不清楚及存在纠纷情况者,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异议,过期将予以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1、土地使用者: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坐落:劳动路1012 号
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面积:6210.26平方米
四至:东---劳动路
西---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许昌市图书馆
北---街巷
2、土地使用者: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t365官网是多少_beat365官方为什么不能提款_beat365在线登录app
坐落:劳动路1012 号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面积:10511.1平方米
四至:东---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魏都区北大街道西湖社区居民委员
南---魏都区北大街道西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北---街巷
3、土地使用者:许昌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破产管理人
坐落:许由路南侧、许繁路东侧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面积:17108.8平方米
四至:东---五里岗路、许昌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许繁路、
南---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
北---许由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