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建设用地审核中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出6条具体措施。
福建厅6条具体措施为: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推行建设用地报件网络审查容缺制度,开辟省级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程序,强化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对用地报批人员的培训指导。
福建厅明确,省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下放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批。除福州、厦门中心城区外,在县域内允许建设区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乡镇有条件建设区涉及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由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对需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等要件,实行网络容缺审查。成立省级重点项目用地快速服务小组,建立服务跟踪卡。对已审批、核准的省级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指导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时,在市、县政府出具负责协调双方签订协议的承诺函后,即可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在实际压覆(供地)之前,由市、县政府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建设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单列服务窗口用于接收建设用地报件。省国土资源厅将定期开展视频会议、巡回培训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做好用地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