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提前谋划、部署和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了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禹州市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春季冰雪消融、连续阴雨易造成岩土体含水量偏高、稳定性减弱,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增大的实际,加强分析研判、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落实落细防范措施,把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威胁交通沿线及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和工程治理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通行安全。抓好新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的建设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做到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切实从源头管控地质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