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力度,我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按照“谁损毁,谁复垦”,扎实推进土地复垦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矿山企业206个,其中,金属矿6个,非金属矿200个。各矿山正依照相关规定积极编制复垦方案,土地复垦工作逐步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