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对我市土地出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1-2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在全市2013年市土地资源保障工作联席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市政府审议了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六宗地的出让方案,并对我市土地出让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把握好土地的三个价格的关系,即最低成本价、综合成本价和土地市场价的关系,强调科学合理;二是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出让工作要坚持眼前和长远兼顾;三是市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研究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统一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